大隆鋁門窗工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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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申設審查透明化、格式化、簡化 同時兼顧生態

光電申設審查透明化、格式化、簡化 同時兼顧生態

經濟部為保障在地民眾知情權、明確地方同意函核發標準及民眾居住環境於今日(3/31)公告「電業登記規則」、「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」、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,「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」及其相關書表格式;針對地方民眾與地方政府關心之議題,經濟部透過精進法規強化在地溝通協調:包括規定業者應於申請階段時召開說明會,以保障地方居民知情權;擬定地方同意函檢核書表格式,確保地方政府核發標準一致;另規範光電案場與鄰近民宅應保持適宜距離,以維護居民生活品質。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,為保障在地民眾知情權,已邀集相關部會、地方政府與公(協)會研商修正「電業登記規則」,規範設置者申請籌設許可前,應於光電板鋪設最多、升壓站及儲能設備所在村(里)召開說明會,並應檢附「太陽光電發電業辦理籌設或擴建計畫地方說明會會議紀錄、簽到表」,以深化在地參與及明確事項。 此外,為使地方政府核發光電電業同意函有一致標準,經濟部併同修正「電業登記規則」,建立「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發太陽光電發電業同意函要件檢核表」統一審查標準,供地方政府有所依循,以提升行政效能。 經濟部為維護民眾居住環境品質,修正「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」,明定光電設施與建地應保持適宜距離;並依發電設備類別,同步修正「電業登記規則」、「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」、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,規範各類別皆須充分考量對景觀及生態影響,以促進共融發展。 經濟部最後說明,透過精進光電相關法規,確保地方和諧與光電發展共存、共榮、共好,建構整體友善環境,實現永續雙贏。 發言人: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聯絡電話:02- 2775-7750、0922-339-410 電子郵件信箱:cwwu@moeaea.gov.tw 業務聯絡人: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副組長 聯絡電話:0920-091-081 電子郵件信箱:swliau@moeae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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